赣州市对驾校实施责任倒查
2007-4-12 0:29:55 来源: 中国赣州网 浏览 网友评论条 点击查看
本报讯 钟菁、记者王长颉报道:记者近日从市交警部门获悉,今后,汽车驾驶人如在领取驾驶证后一年内发生责任事故人数达到所培训人数20%以上的,该驾校将被取消培训资格。
据悉,我市交警部门将建立驾校培训质量追踪和通报制度,对培训质量差的驾校,即领证后一年内发生责任事故人数占总培训人数10%的,暂停受理该驾校报考两个月,并通报其主管部门,建议对其停业整顿;达到20%以上的,停止受理其报考,并通报其主管部门,建议取消其培训资格。领证后3年内发生死亡责任事故超过总培训人数10%的,停止受理其报考,并通报其主管部门,建议取消其培训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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